两部门: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

发布时间:2026-07-11 12:19   内容来源:中新网   阅读量:13746   

据商务部网站消息,7月10日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6年第29号,公布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。公告具体如下: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有关规定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。

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。

商务部 海关总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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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7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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